山東鋼鐵被判連帶清償
導報訊 (記者 趙雪)今年7月,山東鋼鐵(600022)曾公告因保兌倉業務卷入了與興業銀行的18起鋼鐵貿易訴訟案,總計涉案價值達7億余元。日前,這系列案件之一的一審判決結果已出,作為追加被告的山東鋼鐵,被判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山東鋼鐵8月30日晚披露,該起案件發生于原告興業銀行濟南分行與第一被告福建省旺隆貿易有限公司,以及其他9名被告間。起訴原因為,興業銀行向第一被告提供授信融資8150萬元,用于購買原濟南鋼鐵的鋼材,并開具收款人為原濟南鋼鐵、還款人為第一被告的銀行承兌匯票,匯票直接交付原濟南鋼鐵。第一被告在向原告支付2445萬元的保證金后,剩余融資款5705萬元未按期歸還。按照《保兌倉業務三方協議》第四條規定,原濟南鋼鐵應當按照承兌匯票票面金額承擔余額退款責任。因此,請求法院追加山東鋼鐵、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為本案被告。
據了解,山東鋼鐵被追加為被告的另17起案件,基本情況也大致與此類似。
濟南市中院日前對上述案件下達了一審判決結果。其中,被告山東鋼鐵、山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在其擅自發貨造成的損失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山東鋼鐵對此判決結果表示不服,并已向山東省高院提起上訴。 |